首城东郡汇自住房9月24日集中选房
赵蓉
首城东郡汇自住型商品住房将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7日在朝阳区京城梨园大戏楼(朝阳区东五环平方桥东南角)进行优先及非优先家庭集中选房活动。
一、首城东郡汇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南区,共有房源485套;户型为约72平方米一居2套,约84-87平方米二居483套。销售均价为22000元/平方米。房源详细情况可参加项目选房咨询活动或通过电话咨询方式了解。
咨询热线:010-67782828。
二、选房地址:京城梨园大戏楼(下图中五星所示)
行车路线提示:
1、地铁路线:地铁6号线青年路站C口出,沿青年路南行500米到甘露园站乘412路公交车至平房路站下车。
2、公交路线:412路、433路(平房路下);585路、673路(石各庄西下);350路、468路、496路、502路、553路、585路、619路、640路、650路、672路、686路、989路、特16路(平房东口下)。
3、自驾路线:东四环朝阳公园桥向东,走姚家园路直行,过朝阳体育中心后继续直行,见路标“机场第二高速、平房路、东坝中路”,走右侧辅路,过公交车站后,走右侧“平房路”方向,按照京城梨园大戏楼路牌指示前行即到。
走朝阳北路,过黄衫木店路口直行,近白家楼桥时不上桥走辅路,白家楼桥下掉头后右转进平房路,向北直行3公里即到。
走朝阳路,过民航医院,到大黄庄桥下左转,进平房路向北直行5公里即到。
三、首城东郡汇在2015年9月9日公开摇号活动中摇出22094户优先家庭和7241户非优先家庭选房顺序号。
首城东郡汇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
选房日期
选房时间
选房顺序号范围
备注
2015年9月24日
(优先家庭组)
9:00
1号-300号
如选房当天房源提前选完,我们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10:00
301号-700号
11:00
701号-1200号
12:00
休息调整
13:00
1201号-1800号
14:00
1801号-2400号
15:00
2401号-3000号
16:00
3001号-3600号
2015年9月25日
(优先家庭组)
9:00
3601号-4400号
如选房当天房源提前选完,我们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10:00
4401号-5200号
11:00
5201号-6000号
12:00
休息调整
13:00
6001号-7000号
14:00
7001号-8000号
15:00
8001号-9000号
16:00
9001号-10000号
2015年9月26日
(优先家庭组)
9:00
10001号-11500号
如选房当天房源提前选完,我们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10:00
11501号-13000号
11:00
13001号-14500号
12:00
休息调整
13:00
14501号-16500号
14:00
16501号-18500号
15:00
18501号-20500号
16:00
20501号-22094号
2015年9月27日
(非优先家庭组)
9:00
1号-1000号
如选房当天房源提前选完,我们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10:00
1001号-2000号
11:00
2001号-3000号
12:00
休息调整
13:00
3001号-4200号
14:00
4201号-5400号
15:00
5401号-6600号
16:00
6601号-7241号
四、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承诺书》;(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4)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5)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6)港澳台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7)外籍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如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等轮候家庭,应携带备案通知单。
五、选房必须申请核验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四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四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六、选房家庭应按《首城东郡汇选房客户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呼叫选房人姓名,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即2015年9月27日17:00)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七、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八、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购房人可同时进行选房。
九、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客户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
十、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带“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刷第一张卡免手续费,后续每多刷一张卡需要缴纳80元手续费(银联最新针对房地产下限1.25%、上限80元)。如因卡内余额不足所导致的多次刷卡,则相应刷卡手续费由客户自行承担。为保证顺利付款,建议至少提前2天存入定金并多存10元。现场不收取现金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正式合同。
十一、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特别提示:根据《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我公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